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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双总部?肖耿提出深港合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27

近日,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肖耿教授在接受China Daily(《中国日报》)采访时建议在香港与前海实行“跨境双总部”机制,推进深港深度合作。他表示,新机制可以助力深港升级为互补共赢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跨境双总部”机制有助于前海、香港经济发展

肖耿教授希望前海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可以推出“跨境双总部”的新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在香港注册的离岸企业如需要,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在前海设立第二运营总部,其在香港和前海的离岸业务应继续受到香港当局的监管。肖耿教授表示,前海和香港政府可以共享这些“跨境双总部”公司的税收和GDP贡献。香港的经济发展、税收和就业可以借力前海合作区优势进一步提升。

新机制可以拓宽跨境运作公司的发展空间并提升竞争力

由于海外公司在前海注册后通常将成为内地市场主体,需要遵守内地制度下的外汇管理法规,其跨境运作因而受到限制。肖耿教授进一步说明,“双总部”设计将有助于缓解相关限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升企业竞争力。前海在打通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多种连接渠道方面进行了各种创新尝试,但在同一个监管体系下运作跨境业务可以使企业更方便地做出交易决策。“该方案将进一步吸引更多港资企业在前海投资,因为他们可以充分发挥香港自由灵活的国际资本管理体系,同时避免香港高昂的办公空间和人才成本,”肖耿教授说,“这些港资企业在前海的运营总部可以为更多内地客户的离岸金融需求提供近距离接触与服务。”

肖耿教授还建议,应当允许在前海提供在岸服务的内地公司在香港设立第二营运总部,归内地监管,帮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